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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恒

    男女主角分别是林恒陈秀兰的女频言情小说《林恒陈秀兰的小说历久弥新小说阅读》,由网络作家“林恒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“那好,谢谢刘老板,祝您生意兴隆,我这里还有十多斤黄鳝,其中也有一条特别大的。”林恒笑着说了一句。“好嘞!”刘玉笑着把黄鳝接了过去,表情比之前还热情。“一共九斤八两,算你们十斤,给八块钱,一共就是二十三。”刘玉主动加了称,给林恒取了二十三块钱。“喝个水再走啊,多聊一会儿。”林恒要走,刘玉还想挽留。“算了,我们还有事。”林恒摆摆手,和大哥一起出了酒店。出来后,他将12块五递给大哥,笑道:“哥,这是你的那部分。”林岳没接钱,而是很好奇的看着他:“你给刘玉说了什么他竟然十五块收了这条鳖?”林恒一笑,就知道大哥会问这个,笑着回答:“没啥,就是告诉他镇上一个领导的父亲病了,需要大补之物,所以他就收了。”“你咋知道这事情的?”林岳更惊了。“因为...

章节试读


“那好,谢谢刘老板,祝您生意兴隆,我这里还有十多斤黄鳝,其中也有一条特别大的。”林恒笑着说了一句。

“好嘞!”刘玉笑着把黄鳝接了过去,表情比之前还热情。

“一共九斤八两,算你们十斤,给八块钱,一共就是二十三。”刘玉主动加了称,给林恒取了二十三块钱。

“喝个水再走啊,多聊一会儿。”林恒要走,刘玉还想挽留。

“算了,我们还有事。”林恒摆摆手,和大哥一起出了酒店。

出来后,他将12块五递给大哥,笑道:“哥,这是你的那部分。”

林岳没接钱,而是很好奇的看着他:“你给刘玉说了什么他竟然十五块收了这条鳖?”

林恒一笑,就知道大哥会问这个,笑着回答:“没啥,就是告诉他镇上一个领导的父亲病了,需要大补之物,所以他就收了。”

“你咋知道这事情的?”林岳更惊了。

“因为我之前和村长儿子一起玩的时候,听村长说的啊。”林恒撒了个谎,这是他上辈子知道的事情。

再过不久,那老头就死了,当时白事办的很大。

“好吧。”林岳佩服了,觉得弟弟脑袋好灵活,他就是知道这消息,恐怕也利用不起来。

“这钱我只拿十块钱,剩下的都是你靠自己本事赚来的。”大哥将多余的钱塞给了他。

不等林恒说话,他就强硬的道:“不要多说了,让你拿着就拿着,本来这个鳖就是我占了你的便宜。”

“那好吧。”林恒张了张嘴,答应下来,也懒得多做拉扯。

他算了一下,加上卖蛇和菌子以及草药的钱,一共32块钱,很不错了。

正常在城里打工的工人两个月的工资才这么多,大米一毛五左右一斤,能买两百多斤大米,白糖七毛钱一斤,可以买45斤。

秀兰一年卖菌子草药加起来也就七八十块钱,可以说,算是一笔不小的巨款了。

不过这对于林恒来说还远远不够,完全无法让家里富裕起来,还得更加努力。

“你要买东西吗?”大哥林岳询问道。

“没啥要买的,还是先去买瓦吧,等弄完了再说。”林恒摇头道,这钱当然是存着了,当做资本买桑黄赚一波,最多花几分钱买个糖果给女儿。

“那好,我们先去买瓦。”林岳点点头,镇上有三家砖厂,其中两家附带烧瓦,他们得分别去问问价格。

两人先去了比较近的团结砖厂,砖厂巨大的烟囱冒着滚滚浓烟,外面的露天场地上摆放着许多红砖和陶瓦。

这个年代还没有黄潭镇是没有琉璃瓦的,都是黄土烧制的陶瓦。后世很普遍的琉璃瓦在现在这个时代也是非常难的工艺,一般的小砖厂根本不会。

林恒和大哥过来的时候,许多工人正在制作瓦胚子,用筛过的黄泥制作成一个圆柱体,然后再分成四瓣,就是四块瓦胚子了。

“请问你们是来买砖还是?”看到林恒和林岳走进来,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放下了手中制瓦的活,走过来询问。

“我们是来买陶瓦的,你们这里多少钱一块?”林岳首先出声询问道。

一听买瓦的,这男人顿时变得亲切起来,连忙擦了一把手,笑着请道:“进屋说,咱们喝茶慢慢聊。”

林岳是个急性子,不喜欢废话,摇头道:“你直接说多少钱就行了,问了你这里,我们还要去鸿升砖厂问价钱呢。”

一听这话,老板将两人拉到了稍微远一点的地方,笑着问道:“你们要买多少瓦啊?”

“先买五千,不够了再买。”林岳说。

“这数量不少,我能给三分五一块,这是最低价了。”这老板笑着道。

林恒一听,就觉得老板是个实诚人,也是,看这砖厂里的情况,这是一个刚建成没多久的砖厂,缺少订单很正常。

“三分钱卖不卖?”林岳又问。

“这真不行,三分五我也是挣一点辛苦钱。”老板苦笑道。

“那我们去另一个砖厂看看吧。”林岳转身就走。

半小时后来到宏升砖厂,这是个大砖厂,一问价格要四分钱,最低三分八毛钱,如果要货超过一万,能便宜到三分五厘钱。

林恒撑着大哥询问价格的时候,去看了看砖块和陶瓦的质量。

“算了,我们还是去团结砖厂买吧。”林岳摇了摇头,花了半个小时,两人又回到了团结砖厂。

“哥,一会儿我来说话。”走路上,林恒道。

“行,你来吧。”林岳也没多想。

一看两人回来,那老板连忙迎来,笑着说:“怎么样,我这价格已经够低了吧?”

林恒没说话,先走进砖厂看了看,看了看设备,又看了看瓦和砖,品质和宏升砖厂相比差了一些,难怪没什么订单。

“老板,你这瓦和砖的品质比宏升的差不少啊。”林恒拿着一块砖笑着说道。

一听这话,老板不由的赔笑道:“是差了一点,他们那是大场子,砖窑温度高,烧的好。

但我们这都是不影响使用的,你放心吧,你用个上百年都没有任何问题。”

“这样吧,三分二厘怎么样?”林恒开始讲价。

“最低三分四,再低我还不如不做呢,辛苦钱都赚不到了。”老板的态度很坚决,不会再让价。

“那行吧,就三分四厘,就这个价格先订五千,我们先付百分之十的定金,你开个收据,等全部送到了,我们再付尾款怎么样?”

林恒询问道。

刚刚想起来一件事,上辈子这团结砖厂也是因为规模小、品质差被宏升砖厂给淘汰了,算算时间还有一年多的样子,似乎是八四年底的事情。

他上辈子欠债后在城里打工,各种厂都进过,砖厂自然也在其中。

他一眼就看出来这砖块的问题所在,一点石粉没加,导致烧结温度要求太高,小砖窑达不到所致。

他甚至还知道琉璃瓦的制作工艺,但是没有选择说出来。

还没到时间,等这砖厂快倒闭了再说吧,而且突然说出这些也不好向家人交代自己从哪知道的。

“没问题,五千块是170块钱,你们就先付17块钱定金吧。”这老板有些激动,一口气算出了价钱。

而后进屋写收据,收据拿出来了林恒却没收,而是问道:“你们这是拿什么东西拉货的?马还是驴?”

这小砖厂不可能拥有拖拉机这种东西,这个年代工业品的价格高的离谱,最便宜的小型拖拉机都得几千上万块钱。

“马车,我们厂有两头马车,一车能拉二五百十块陶瓦。”老板立马说道。

“那就立马装车,和我们一起走,我们给你带路。”林恒说。

“好,我这就去安排。”这老板仿佛成了一个工人,完全按照林恒的安排去做事了。

“那等你装完车,直接来镇中心的桥上,我们在那里等你。”林恒说完,示意自己大哥把钱给了,收据拿了。

父亲给的买砖钱,在大哥那里。


早饭是酸菜疙瘩汤,也叫拌汤,味道还不错,是这个年代常吃的一种面食,味道还可以。

吃完早饭,父亲看着所有人,尤其是林恒,开口:“今早上我们要插秧,一天把家里九亩田全部插完,所有人都要来。

彩云打猪草帮忙带孩子,其他人都下田,把这个忙完了,我们也好准备盖房子。”

林恒知道这话是对自己说的,也没拒绝,这让家里人都有点觉得不可思议。

他出去拿工具的时候,母亲鲁红梅还前后跟着自己,这让林恒很无奈:“妈,你还怕我跑了不成?”

“你以前又不是没这么干过。”林母瞥了他一眼。

“二爹,你的弹弓。”大侄子林伟拿着弹弓递给了林恒,又笑着道:“二爹,你教教我呗。”

“可以啊,不过你二爹我得干活啊。”林恒摊手道。

“那没事,我帮你。”五岁大的林伟拍着自己胸口道。

“那好,走,我先给你讲讲怎么打的准……”

林恒背着背篓和大侄子讲了起来,用了一通天花乱坠的理论,大侄子被惊的目瞪口呆,对于林恒的崇拜已经无以复加了。

“林伟,你给我过来,少打扰你二爹干活!”

大嫂刘娟突然喊了一声。

“妈,我二爹没干活……”林伟委屈的说道。

“死过来看好你弟,是不是要我拿条子?”刘娟怒吼一声,四下开始找树枝。

害怕屁股开花的林伟连忙回到了自己母亲身边,不敢说一句话。

林恒耸了耸肩没说什么,他知道大嫂是害怕自己儿子和他学坏了,也不务正业。

她大嫂这个人就是这样的,对三个儿子更是管理的非常严格,不听自己的话就打。

她觉得自己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孩子好。

林恒走过去帮老婆抱住女儿,教她说话,把小家伙逗得笑呵呵的。

很快就到了田里,大哥已经将秧苗拔好,田几天前也已经收拾好,现在就只需要插秧了。

一家子人同时出手,六个人一起干活,效率还是非常高的。

刚干完一个田,父亲林绪安就忍不住开口了:“林恒,你插个秧还不如你大侄子插得整齐。”

其他人都是横平竖直,林恒的则有些歪歪扭扭。

“只要能活就行。”林恒才不管呢,埋着头插自己的。

“我林绪安怎么生了你这么个种!”气的林爸拉着大哥去另外一个田了,强迫症让他受不了只能离开。

一个早上,插了四亩田,在河边洗脚的时候,林恒揉着后腰忍不住吐槽道:“种地真是这世界上最不划算的事情。”

本来就腰疼,又勾着背插了一早上秧,真是要了他的命。

九亩田的水稻,也就够他家人自己吃的,还是勉强的那种,根本不存在卖粮的事情。

更不要说现在这个年代,每年还要交一部分粮税,农民种地根本不可能富裕起来。

“你小声点,一会儿爸听到又要说你了。”陈秀兰连忙提醒道,洗完脚,又给林恒帮忙揉了揉腰。

“昨晚上都说了今天要插秧,你不说没事吗,现在腰疼了?”秀兰白了林恒一眼,挖苦道。

“还不是为了服务你……”

林恒话没说完就感觉到老婆瞪他的目光,连忙笑了笑不说了,老婆脸皮薄,不逗她了。

“那以后我打地铺,免得有些人怨我。”陈秀兰揉捏的力道都重了几分。

“说着玩,说着玩的。”林恒连忙求饶。

然后又直接转移了话题:“媳妇儿,咱们现在一共存有有多少钱?”

他这话一出,陈秀兰的脸色立马警惕起来:“你要干嘛?”

“我准备收一些桑黄存起来,我预感年底开始桑黄价格会大涨,可能翻一两倍。”

他今天早上又想起来一件事,那就是今天八九月份开始,桑黄从八毛钱一斤一下子涨到了三块钱一斤,其他的杂树黄也能卖到两块钱一斤。

然后大部分农民都开始捡,导致之后半年上山都看不到一颗树黄了。

他准备花钱购买大量的桑黄,囤起来,等到八九月份再卖出去,这样就算是有一点钱搞自己的事业了。

依靠赶山存钱,确实有点太慢了。

陈秀兰没说话,显然是不想把这钱拿出去这么用。

她存的这些钱太不容易了,都是自己上山采菌子采草药卖的钱,一点一点攒起来的。

如果丈夫生病了她可以毫不犹豫的拿出来,但是做这种事情,她舍不得。

万一赔了呢?那岂不是全没了?

林恒看到老婆的脸色,连忙改口:“没事,我就是说说,你别放在心上。”

他仔细想想自己确实不应该,那些钱都是老婆辛苦积攒的救急钱,万一自己记忆不靠谱呢?

而且这事也不着急,才刚刚阳历五月初呢,还有三个月的时间。

他也明白老婆的心,这其实是所有农民的心理,不敢冒险,因为没有试错成本。

一旦创业做生意失败,面临的就是几十年都可能还不完的外债,一家子人饭都要吃不起。

这真不能怪农民没有创业做生意头脑,而是不敢,不敢拿全家未来做赌注。

“老婆,你看这是什么?”

林恒从水里捧出了一个石头,石头拿开之后,一只六厘米长的溪石斑出现在了他手中。

“你怎么抓到的?”陈秀兰一愣,老公还有这技术。

“我天,二爹,教教我,求你教教我!”

大侄子林伟那才叫一个目瞪口呆,崇拜都写在了脸上。

二爹不但弹弓打得准,抓鱼技术也这么厉害,简直是他梦寐以求的师父啊。

“我小时候可是没少祸害这河里的鱼。”林恒哈哈一笑。

小时候拿手抓,用铁锤敲石头震鱼,折药树叶子砸成浆毒鱼他可都干过,还是其中好手。

以至于好长一段时间河里鱼虾、螃蟹都少的可怜,这两年才渐渐恢复了。

“二爹,我们抓一盘子回去煎着吃吧。”

大侄子林伟提议说道。

“试试看吧。”林恒对此不抱希望,徒手抓鱼是很有技巧的。

首先得搭建一个陷阱,把鱼撵到小石头下面,然后双手并拢慢慢的摸进去,堵住前后入口,不留一点缝隙将鱼抓到手里。

说起来简单,但是林恒也是小时候玩了一年多才渐渐熟练的,技巧性非常强。

不过自从他练会了之后就成了孩子王,赢得了小伙伴们一致的崇拜。

“嗷嗷嗷………”

林恒刚抓住一条鱼,后面就传来一阵惨痛的尖叫之声。


农村土房子的地基是非常简单的,挖一个五十公分宽,五十公分深的沟槽,然后在里面竖着砌石头。

类似于手掌竖着放,这样砌石头有一个好处就是沥水。

地基的主要作用就是防水,土墙最怕水,墙根需要用石头砌起来,然后才能用黄泥筑墙。

砌墙的石头后面山上到处都是,拿着背篓上去背就好了,就算没了,找个钢钎铁锤,直接开山就行了。

林恒家盖房子用的还是陶瓦,以前盖房子用的都是青石板,都是从山上开出来的,请人一块一块背。

农村人都是干家子,体力非常好,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农民工了。

开始干活后也没人偷懒,八个人,两个小时的时间就将两座房子的地基掏出来了。

“过来帮忙把这个鱼池也给挖一下。”

梁木匠负责这边地基的工作,看到地基挖好了,就让人过来给林恒帮忙挖鱼池。

“林恒这是你建的鱼池?”李彩凤的老公,杨照涛看着林恒笑着问道。

“是的啊,修个鱼池玩。”林恒笑着点了点头。

“果然是文化人,修的东西都不一样。”杨照涛有些嘲讽意味的说道,在他看来修这东西就是浪费地方。

“就是啊,林恒,你和你大哥那边一样,把后面修成房子多好,以后有儿女了也住得下啊,修个鱼池有卵用啊。”

王家大叔劝说道,在他看来林恒这不知道是脑子抽了什么风了,搞什么劳什子鱼池。

还有其他一些人也都认为这鱼池没有必要,房子大一点最好,一百平在农村太小了。

“没事,我就喜欢小的。”林恒嘿嘿一笑,没有听劝。

这些人都是想着一座房子住一辈子,而林恒只把这座房子当过渡罢了,不用考虑太大,精致而小巧是他的规划。

之后把这房子好好装饰一下,土房子住起来也别有一番感觉的。

“人家主东家不弄你们就不要管了,三个人挖鱼池就行了,剩下的去帮忙搬石头吧。”梁木匠笑着给林恒解了围。

人多干活是又热闹又快,鱼池一小时就被搞定了,地下石头比较少,挖起来很快。

另一边,搬石头的人也将石头堆了好几座小山了。

“好了,差不多了,留两三个人帮忙搬石头就行了,其他人帮忙砌地基吧。”林父背着一背篓的石头,放下之后,看着众人说道。

今天叫的都是干过盖房子活的人,砌石头也不在话下,林恒在一旁帮忙递石头,看着二舅砌。

中午吃饭的时候地基就已经砌了一多半了差不多下午就能完成。

午饭,家里坐了三桌子,当众人看到桌子上的猪獾肉之后不由的发出惊呼:“猪獾肉,你们是买的还是打的?”

林父嘿嘿一笑,指着林恒说:“我二儿子前天晚上打的。”

接着他又将事情经过简单的说了一下。

“你真的会打猎?那天的兔子真是你打的?”王家大叔第一个看向了林恒,他不敢相信林恒能打到猪獾。

村里的人也都是一副好奇的眼神,林家的二流子会打猎了?

这太阳难道打西边出来了?

“林恒,给我们展示一下,你弓箭真有这么准?我不信,该不会是捡别人的吧?”

杨照涛有些不能相信。

因为他也学着人打猎,但是收获寥寥无几,只能靠陷阱收获一些松鼠兔子松鸡之类的小猎物。

而以游手好闲闻名的二流子林恒居然能打到猪獾,他有些接受不了,说话也非常直白。

听到有人开头,村里其他人也都立马跟着说了。

“林恒,给我们展示一下,弓箭打猎这可厉害了!”

“就是啊,让我长长见识!”

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,根本不给林恒说话的机会。

林恒颇为无奈,但也知道这总有暴露的一天,也罢,他就从屋子里将弓箭拿了出来。

“这个木墩子可以吧?”

杨照涛嘿嘿一笑,拿着一个木墩子放到了院子大门外面,距离林恒足足三十多米。

显然是要给林恒一点难度,杀杀他的威风,暗中使坏。

“这你要是都能射中,我就佩服你!”

杨照涛嘿嘿笑道。

其他人也都看了过来,就等着林恒出手呢,饭都不吃了。

林父林母,秀兰等人都替林恒捏了把汗,这没射中他以后在村里肯定会被嘲笑。

心里暗暗的埋怨杨照涛,这个家伙太坏了,把目标放在了那么远的位置。

呼了口气,林恒将弓箭拿起来笑着说:“那就当是给大家吃饭助个兴了。”

说着他一箭飞射而出,准确无误的扎在了三十米开外的木墩子上面。

砰的一声,众人脸上的表情凝固了,直勾勾的瞪着林恒,三十多米瞄了两秒不到,一箭射中,这本事绝了。

“厉害厉害!”

“好本事!难怪能打到猪獾!”

“嘿,这箭术在古代就是一个大将军啊。”

众人林恒的这一手弓箭准度震惊了,喝彩声不断,看向他的目光都变了,不再是之前那种轻飘飘的了。

尤其是杨照涛,王家大叔几人,脸上的表情那更是精彩,林恒的这箭术准头超出了他们的预料。

“说笑了,这次是运气好。”

林恒笑了笑,回身将弓箭放到了睡房。

他感觉自己对于瞄准这种东西是有天赋的,从小弹弓就打的挺准的,上辈子学弓箭也领悟的很快。

“厉害!”林恒回到桌子上的时候,大哥林岳也不由的竖起来大拇指。

林母和林父表情也都有些欣慰,林恒可是让他们操碎了心,总算是给他们挣了一口气。

或许,这次他真的是改过自新了,浪子回头了吧!

家里人都这么想着,因为这八天时间,林恒在家里确实干了好多事情。

以前就算是说改过自新,也只是我在家里不出去,哪会像这次一样,到处挣钱。

可以说,这八天,林家人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一个档次,每天都能吃到肉,每个人都变得胖了一些。

就连以前讨厌林恒的大嫂刘娟也不得不承认,这一切都是因为林恒导致的。


在山路边上找了一块青色的条石,林恒和秀兰坐下来休息,还是小狗的雄霸卧在林恒脚边。

“你坐那么远干嘛?怕我吃了你呀?”

林恒看了一眼老婆,一伸手将她拉到了自己身边,又将其脑袋按在了自己肩膀上。

“干嘛啊?”秀兰看了他一眼。

“这叫一起看星空,有没有点特别的感觉?”林恒看着星星说道。

“没有……”

“那你多靠一会儿。”

“现在呢?”

“有点了。”

“那就多看会儿。”

“好。”

秀兰看着天空,搞不明白这是什么奇怪的仪式。

但是枕着林恒肩头,看着不算繁密的星星,渐渐的有了一种温暖和悸动的感觉。

“真奇怪……”

秀兰小声嘀咕着,怎么看个星空会心跳加速呢。

她觉得也许是经常低头干活,没看过导致的。

林恒笑了笑,看着老婆的侧脸,搂住了她的肩膀,虫群嘶鸣的山林在这一刻显得格外的宁静。

上辈子,有很多事情想和老婆一起做,但都没了机会,这辈子,一样不落的补回来。

就这样看了半小时的星空,实在是觉得时间不早了,秀兰才依依不舍的从林恒怀里挣脱。

“我怕女儿醒了,下次还看。”她快步走到了前面,这样说道。

林恒笑了笑,只觉得无比满足。

回去的路上,两人换了一小条小路,继续抓知了猴。

“老公,这种白色的刚蜕壳的知了猴要吗?”秀兰抓起一个白色的知了猴问道。

“要啊,白色的最好吃。”林恒连忙说。

知了猴分三种,刚从土里钻出来没蜕壳的金蝉,蜕了壳但是没有硬化风干的白蝉,已经风干硬化,翅膀都张开,变成了成虫的黑蝉。

黑蝉最为难吃,营养也少,金蝉和白蝉都很美味,且蛋白质含量超高,比吃肉还补。

“那正好,现在好多金蝉都已经蜕壳了。”秀兰一边抓一边说。

花了四十来分钟,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,家里人都睡了。

秀兰拿着一升的塑料瓶摇了摇:“这怎么处理啊?”

“倒进盆里交给我就行。”

林恒说了一句,又看向老婆拿着的另一个小袋子里捡的蝉蜕:“你还收集了蝉蜕?”

“是啊,一百块钱一斤呢,可惜就是太难凑了,一个夏天也捡不到半斤。”秀兰点头道,只要能为家里增加一点收入的东西,她都会本能的收集一些。

“没事,随便捡点就行。”林恒点点头,明白老婆以前到底有多辛苦了。

不过,很快就都会好起来的。

将所有知了猴都倒入盆里,就能听到细碎的攀爬摩擦之声,如果不及时处理,一个晚上全都会完成蜕壳。

处理方法也很简单,倒进袋子丢进水桶淹死就好,几分钟时间,全都死掉了。

拿出来控干水分,放在盆里倒点酒,撒把食盐清洗一下,再摊开晾干就好,一晚上坏不了。

如果有冰箱的话直接放进冰箱冷冻就好,但是没有,就只能这么处理了。

“洗个脚吧。”秀兰拿来来她给林恒亲手做的布鞋。

“你洗了吗?”林恒笑着问道。

“没呢。”秀兰本能的觉得有些不妙。

听到这话,林恒就攒过来板凳,把她按了上去,嘿嘿一笑:“那我给你洗,正好完成今天的承诺,毕竟我是一个遵守承诺的人。”

秀兰忸怩着不愿意:“这不好……”

这太奇怪了。

“没什么,而且就我们两个人……”

林恒蹲下,给老婆脱了鞋,她的脚不大,估计只有三十七八码的样子,瘦瘦的,青筋都可以看到。

皮肤柔软,触摸起来很柔顺。

秀兰看着林恒这洗脚的方式脸都红了,哪里有这样洗脚的,还好的是没有人看到。

洗了十来分钟,秀兰强行穿了鞋。

林恒叹了口气,自己洗了澡,上床休息,也没有继续折腾的意思。

昨天下城,今天还上了山,也挺累的。

只是林恒发现老婆今天居然有点翻来覆去睡不着的意味,还以为她生病了,伸手摸了摸她额头:“怎么了,哪里不舒服。”

“没生病,睡吧。”秀兰小声道。

林恒也没多想,但睡了一会发现老婆还没睡着,顿时就担心起来了:“是不是晚上被啥咬了?还是摔倒了?”

说着他就要摸手电,查看老婆情况,他无法忍受可能失去老婆的风险,小病不注意很容易变成大病的。

秀兰一把抓住了他的手:“不是的,你别瞎猜了。”

“那不行,我必须看看,或者你直接告诉我。”林恒态度很坚决。

“我告诉你。”秀兰声音细若蚊吟:“其……其实……”

虽然秀兰墨迹了半天都没说出来,但林恒却突然灵机一动,明白了,他知道是什么原因了。

“呜……”

林恒刚想说没事,自己可以代劳,嘴刚张开就被堵住了……

他不由的瞪大了眼睛,老婆你说这话害羞,就直接动手是吧?

还这么猝不及防!

这巨大的体量让他一时间都有些应接不暇,似乎是不想他说话,秀兰根本不给她反应的机会。

林恒没想到自己居然莫名其妙的吃了一个宵夜,最终打了个饱嗝睡去了。

第二天一早,林恒醒的挺早,格外有精神。

只是看着老婆的脸色觉得很好笑,你这是说着害羞,动起手来毫不犹豫啊,差点没把他噎死。

“昨天晚上什么都没发生,不准乱说!”秀兰瞪了他一眼,严厉警告。

说完,自己就穿着鞋抱着女儿出去了。

“哈哈哈!”

林恒笑着起了床,走到门外,第一件事就是去木盆里看了看自己的草鱼卵,尿都得先憋着。

凑近一看,他发现一些鱼卵已经在蠕动了,估计要不了两天的时间,这批草鱼苗就要孵化出来。

“看来今天就得把鱼池挖出来啊。”林恒自言自语的说道。

草鱼卵一旦孵化,这一米五直径的木盆可就完全养不下了,必需得更大的鱼池才行。

小木盆养着只会让它们全部都见阎王,大鱼池势在必行。


“汪!”

雄霸一狗爪子把这颗青头菌掰倒,咬着递给了林恒。

青头菌,是红菇的一种,学名变绿红菇,刚长出来时菌盖是球形,本身具有与青草一般的保护色,不容易发现。

长大后会变扁,半球形并渐伸展,中部常稍下凹,不粘,浅绿色至灰绿色,表皮往往斑状龟裂,老时边缘有条纹。

“再找找,肯定还有一颗。”林恒指挥着雄霸说。

青头菌很神奇,找到一颗,一米范围内必定会有另一颗。

果不其然,很快在树叶底下发现了另外一颗。

“汪汪!!”

雄霸又跑到另一个地方呼唤林恒,吐着舌头,摇头晃脑的,似乎很享受呼唤林恒的感觉。

“不能一次性说完是吧?”林恒给了它一屁股一下。

不过他发现这地方也不错,美味牛感觉和青头菌很多。

青头菌值钱,味道也非常好,是红菇中最好吃的一类菌子。

只是红枫山这低矮的灌木林中,就发现了一篮子,大概五六斤的美味牛肝菌和青头菌,还有少量的黄赖头。

“妈的,果然被老鼠吃完了。”

林恒找到自己昨天丢的袋子,里面只剩下了一些鸟毛。

骂了一句杰瑞,他将袋子翻过来,把竹篮子里的蘑菇装了进去。

而后拿着空篮子,带着雄霸进入杀猪獾的高大树林之中。

本以为高大的林子里肯定有更多菌子等着他去采收。

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,就像是你钓鱼时感觉今天会爆护,但结果却空军了一样。

大林子里居然连一个红菇都没看到,有的仅仅是几朵号称死亡之伞的白鹅膏。

“靠!”

巨大的落差让林恒有些受不了,又觉得有些似曾相识。

不过雨后略带薄雾的清新丛林很快让他平复:“找不到也没什么,雨后森林里漫步也好。”

雄霸这狗东西进入森林就跑远了,这时候都已经看不到影子了,只能偶尔听到一两声狗吠。

滴答!

微风拂过,树叶在摇摇晃晃之中落下了一颗透明的水滴,滴答一声落在了小水哇之中。

随着啪嗒一声,小水哇被穿着雨鞋的林恒踩烂,水滴飞溅出去,被迫飘向了远方。

“黄赖头,还不错!”

一颗橡子树下,林恒看到了两颗橙黄色的黄赖头,拍了拍,连根拔起,脸上露出一丝笑容。

捡菌子的快乐之一就是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捡到什么样的菌子,充满了未知和惊喜。

虽然林子里菌子少,但林恒玩的还是很开心的。

弯弯绕绕的走了不知多远,林恒看到了雄霸这傻狗的身影。

“你在干什么?菌子随便吃可是会毒死狗的啊。”

林恒看着它在地上扒拉什么东西,出声提醒。

“汪汪!!”

雄霸抬起头冲林恒叫了两声,爪子指着地面。

“有菌子?”

林恒走过来查看。

“这是!!”

当看到地上的东西之后,林恒的双眼不由的瞪大了。

在雄霸剥开松针的地面上,一个黄褐色的蘑菇头撑开地面钻了出来,上面有着黄褐色的纤毛状鳞片。

隔着半米远,林恒就闻到了这股清香味。

“好狗,你真是一条旺财啊!”

林恒狠狠揉了揉雄霸的狗头,要不是它现在有点脏,都会忍不住亲它两口。

地面上这蘑菇不是其他,正是传说中的山珍松茸菌。

找了一个棍子,林恒很快就挖出了两颗十厘米长的松茸,因为这都是刚刚生长出来的,还没有开伞,呈现棒子状。

这可能也就是其被称为松茸的原因,和鹿茸确实很形似。

闻了一下,林恒就迫不及待的扒开树叶,继续挖了。

这东西都是群生的,发现一个,周围必然还有一片,稀少的原因主要是生长环境苛刻。

还有一个原因是其隐藏的太深,半截身子在土里,经常会被树叶遮盖,还没被发现就悄悄的烂掉了。

激动的心,颤抖的手,一会儿时间,林恒挖出来13颗松茸,差不多有两斤。

将篮子原来小心存放的黄赖头粗鲁的扒拉到一边,给他的松茸让出了大半空间,小心翼翼的放了进去。

“难怪这地方能长松茸,旁边两颗超级大松树,估计都得是五六十年的大松树。”

林恒看着旁边的两颗一个人都抱不住的大松树感慨道,只有老松树下面才有可能会有松茸。

松茸现在市场上收干的十块钱一斤,湿的三块钱,就知道它的价值了,是真的贵,但也是真的少。

“今天这些,说什么我也要自己吃一半!”林恒看着篮子里的松茸只觉得食欲大动。

这好东西上辈子吃的也不多,重生了怎么也要先尝个鲜再说。

挖完松茸,林恒又将松针铺回去,还从其他地方抱一些过来掩盖,这窝子可不能被人发现了。

弄好之后,林恒又揉了揉雄霸的脑袋,轻声细语的说:“狗大爷,我承认之前说话声音大了点,附近还有没有?在闻闻?”

雄霸眨巴了一下眼睛,舔了舔他的手,摇晃了一下脑袋:“汪!”

“没有?”

林恒有些不信,自己去找了一圈,雄霸也不动,就端坐在那里看主人乱窜。

“事实证明狗鼻子就是厉害,回家吧!”林恒摇了摇头,服气了,雄霸说没有,那就是真的没有。

回头拿了装着美味牛肝菌和青头菌的袋子,林恒回了家,他大哥打牛草估计已经回去了。

回到家差不多已经天黑了,秀兰等人也都回来了,在谈论自己的收获。

“妈你就捡了一些红菇和鸡油菌?”大嫂刘娟看着林母的篮子,眨巴了一下眼睛。

“是啊,没多少,捡菌子的人多,这些都不错了。”

林母点点头,又问道:“你嘞?都是鸡油菌?”

“我可捡到好菌子了妈,一斤多的羊肚菌。”刘娟将鸡油菌扒开,下面是十几个漂亮的黑脉羊肚菌。

“运气真好,可以卖几块钱了。”林母夸赞道,扭头又看向秀兰。

“我捡的是香菇,一篮子,两三斤了,都是一根烂木头上长的。”

秀兰笑着说,野生香菇也算是比较值钱的菌子,和鸡油菌差不多价钱。

但是其香味却和羊肚菌不相上下,比后来人工栽培的好吃很多。

“你们这都不行啊,还得看我的。”林恒提着袋子和篮子看向三人。

首先数量他就自己胜过她们太多了。


黄潭镇的学校名为黄潭中学,和黄潭小学是分开的,林恒就是在这里上到了初二,然后被狐朋狗友忽悠的没再继续。

义务教育是86年开始的,还有三年时间,如今的学校,尤其是乡村,师资力量极其有限。

看着这所学校,听着里面郎朗的读书声,林恒有些感慨。

学生时代的记忆不断的回闪,那时候脆弱而敏感,懵懂而无知,但却是人生之中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。

摇了摇头,林恒笑道:“这辈子,一生都会是快乐的。”

在学校四周转了一圈,却没有发现大狼狗的身影,这让林恒有点懵逼。

“不对啊,那老头说的就是学校后面啊,怎么会没有?”

林恒十分疑惑,找了一圈,连狗叫声都没听到,这是怎么回事?

难道是时间不对?

上辈子,林恒还见过那条大狼狗,和狼一样,威猛霸气,比德牧还好看一些,绝对是基因变异了。

说什么都要找到不可,得到那条狗就好比刘备得了云长,那是如虎添翼啊。

想了想,他等待了一会儿,学生下课之后,林恒就找学生询问:“请问你们学校附近有狗吗?”

“有啊,垃圾堆后面不就有个狗窝,我还摸过呢,一共四只好看的小狗,其中有一只特别聪明。”

一个学生看了一眼林恒,回答说。

“能带我去看看吗?我想养一条。”林恒问道。

这中学没有围墙和门卫,外人都可以直接进来。

一听林恒想养,同情心泛滥的学生就自发的带林恒过去了。

“咦,狗怎么没了?”

来到狗窝前面这学生傻眼了,狗没了。

“昨天我从这里过还见到了啊,我给你问问。”

这少年很热心肠,转身去找人询问去了。

不多时,那学生就满脸焦急的跑回来了:“老师说狗被学校后面的那老头抓走了,他准备吃掉,昨天下午抓走的。”

林恒一听瞬间急了,我靠,那可是我的云长啊。

“那老头住在哪里?”他连忙问道。

要是就这么没了,那可太操蛋了,而且上辈子他也没听说过这件事啊。

“那老头就住在学校东南边的那个沟边。”学生连忙回答道。

林恒二话不说,转身就往那个方向跑去。

还好的是这边沟里就两户人家,不算难找。

第一家没找到,林恒快步跑到第二家,刚到院子口就看到了一地变黑的血,顿时整个人心中就是一震。

难道自己重生导致狗死了?

不应该啊,他此前一直都没出过村啊。

“嗷呜……”

这时候,他听到院子旁边的柴火堆里还有狗叫声。

走过去一看,三只小狗被拴在了那里,其中有一只特别高大,比它的兄弟姐妹都要高出一半了。

双眼炯炯有神的,在那里撕咬绳子,看起来就灵性十足,只是一眼,林恒就确定这就是自己要找的那只大狼狗。

在三只小狗后面,那只母狗也在撕咬绳子,看到林恒发出了呜呜之声。

林恒松了口气,外面的狗血,应该是其中一只小狗的,万幸自己的云长没被杀。

他庆幸自己来的早,不然可能得全军覆没。

但一想,又觉得不对,也许上辈子,就是它们自己挣脱了绳子。

林恒连忙四下打量了一下,发现这家人不在。

“狗喔喔,咗咗……”

林恒一边轻声呼唤,一边往过走。

本来很警惕的四只狗发现林恒没有恶意,变得乖巧起来。

林恒将绳子一个个解开,一大三小四只狗都跑过来蹭他的腿。

“嗷呜!!”

一边蹭,还一边发出呜呜的亲昵声音。

“好了,你们自由了。”

林恒笑着说了一句,又将准备好的白面膜从口袋里拿出来喂给自己的云长。

“小家伙,跟我走吧?”

林恒将吃的递到了嘴边。

这些小狗都有一个月大了,完全可以带走。

他发现这只狗和其他两只不一样的不止体型,还有耳朵,它竟然是天然的立耳。

而且整个脊椎上面的毛是黄黑色的,形成一条黑色的纵线,胸前毛发又偏白,爪子大,双眼有神。

林恒都怀疑这该不会是母狗和狼产生的后代吧,但一看另外两只小狗又摇了摇头,这应该是特例,是变异。

这只小狗看了看林恒,似乎是明白林恒的意思,吃了一口膜,转而又给了自己母亲。

“嗷呜……”

那只母狗似乎饿坏了,几口就吃完了。

“和我走吧,等明年我有钱了,把它们都接回家里养着。”林恒说了一句,伸手去抱着小家伙。

刚刚把这小家伙抱到怀里,外面就传来一阵老头的嘶吼嘶吼:“哪个不要脸的在偷狗?挨千刀的,赶快放下!”

“汪汪汪!!”

听到这声音,那母狗就冲了出去,愤怒的朝那老头咬去。

林恒则带着小狗头也不回的跑了,丝毫不理会后面传来的狗叫和老头的嘶吼。

等跑远了,他回头看了一眼,母狗已经被老头打跑了,两只小狗也跑了。

那老头也没来找他,估计是不敢,因为这狗本来也不是他的。

再扭头一看,怀里的这只小狗直勾勾的看着自己母亲和兄弟姐妹逃跑的方向。

“放心吧,我说到做到,明年会来找它们。”

林恒说了一句,就带着狗离开了。

“嗷呜呜!!”

怀里的小狗叫了两声,也不知道在说什么。

走远之后,林恒又仔细打量了一下怀着的小狗,越看是越喜欢,真是一只好狗啊。

“给你取个霸气的名字,就叫雄霸怎么样?狗中之霸。”

林恒摸了摸怀里的小狗,拿出准备好的布绳子将它拴住,放在地上溜。

“嗷呜呜!”

雄霸嗷呜呜的叫了一声,跟着脚边跑。

看到林恒回来,林父就气不打一处来:“你所谓的办事就是去抓一条狗?哪儿抓不到一条狗?”

“这可不一样,雄霸可不是一般的狗,有了它,以后打猎那就是手到擒来。”

林恒说了一句,又看向老婆陈秀兰:“媳妇儿,这条狗是不是很威风?”

“嗷呜呜!!”

雄霸似乎真的能听懂人话一样,雄赳赳气昂昂的叫了一声。

“爸,我觉得这狗是不错,林恒打猎有只狗陪着也安全。”陈秀兰点头说。

“哼,就怕狗养了,打猎的人跑了,三天钓鱼两天晒网的人你指望他天天给你上山打猎?”

林爸林绪安怼了林恒一句,又道:“养着可以,它的费用你来出,要是你跑了狗我就送人。”


“什么东西?”

林恒听到老婆的声音急急忙忙的赶了过来。

“你看,这难道不是好东西吗,这么大一堆桑树黄,一斤能卖八毛钱呢,这么多至少有四五斤。”

陈秀兰指着一棵倒地的野桑树说道,只见其不粗的树干上长满了金黄色的桑树黄。

桑黄是一种木质的菌子,和灵芝、树舌一样,摸起来有点像木头。

桑黄表面是金黄色,背部木质纹路,但药用价值很大,能在这里发现绝对是运气,一般都应该早就被人采光了。

“嘛……嘛嘛……”

女儿拿着一个刚采下来的桑黄摇摇晃晃的递给林恒。

她才刚刚能走路,根本走不稳,林恒连忙将她扶住,生怕摔着了。

谁知将一个桑黄递给林恒之后,她又跑过去拿第二个递过来,还呵呵的傻笑,鼻涕泡都冒出来了,还乐此不疲的。

“确实是好东西啊,这树上的估计能有五六斤,卖个四五块了,和我打的这只灰松鼠差不多了。”

林恒点点头,笑着将自己打的松鼠从背篓里拿出来晃了晃。

“你打到了灰松鼠?”陈秀兰张大了嘴巴,脸上写满了震惊:“怎么做到的?”

“当然是拿弹弓打的啊,本来应该是两只的,还有一只被晓霞吓跑了。”林恒一边说,一边将松鼠抬高,不让乱抓的女儿碰到。

“你弹弓打的这么准,以前怎么不打猎啊?”陈秀兰的目光有些崇拜了,不务正业的老公居然还有这手段。

这年头一般只有过节才能吃到一点肉,今天晚上却能吃到了,她有点流口水了。

“以前都想着挣大钱,看不上这些嘛,现在悔悟了。”林恒笑着道,其实他的技术主要是来自重生之前的弓箭俱乐部。

在后来系统的学习箭术之前,他的弹弓打的也不准。

看到老婆欣喜加崇拜的目光,林恒的心灵美滋滋的,感觉找到了生活的意义。

不是诗和远方,也不是钱财多少,而是老婆孩子的笑脸。

“那以后多打猎。”秀兰将采下来的桑黄放进背篓,走过来接过松鼠掂了掂,双眼放光。

林恒不由的伸手给她撩了一下撒乱的头发,感觉到了被需要的快乐。

陈秀兰一愣,似乎被林恒温柔的举动呆了一下,随即又笑了:“走吧,下山回家,天快黑了。”

看着没采多少东西,其实两人翻了两大面的山,来来回回走了不知道多少路。

“好!我来背晓霞,你背东西。”林恒点头。

“我背女儿,万一再遇到松鼠了你好打。”陈秀兰没同意,刚刚听到跑了一只松鼠心疼了半天,那可是四五块钱啊。

林恒也没争辩,下山很轻松,对老婆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了。

收拾好东西,两人一起下山,走了几步,陈秀兰就开口闲聊起来。

“孩子他爸……”

“换个称呼。”林恒摇头。

“嗯?”陈秀兰疑惑。

“叫老公!”林恒笑着道,

虽然现在老公这个称呼还没有流行起来,多是年轻男女之间会用,直到九十年代才渐渐流行推广,但他就是想听。

陈秀兰一愣,这个称呼她只听城里人叫过,想了想也没有拒绝,开口道:“老公。”

叫了之后,她感觉怪怪的,不过只要林恒和今天一样,让她叫什么她都愿意。

“哈哈,老婆,你叫的真好听,以后也这样叫。”林恒心满意足的笑了。

陈秀兰继续道:“老公,你对分家什么看法?”

分家不是简单的各自盖房子住那么简单,还有分土地,一些基本家具等等之类的,她想看看林恒的想法。

“这个我都想好了,咱家三十亩地,六百亩山林,不管爸怎么分,我都决定要村西边那个红枫山外加山下的土地。”林恒一边走一边说道。

“要那边的?为啥啊?”陈秀兰有些不理解,那地方的土地不怎么肥,红枫山也是杂木林,没有大树,不值钱。

林恒选这里有两个原因,第一是以后村路从这里过,八六年还有一条国道通车,距离那里不远,交通便捷。

第二点就是,红枫山山势很缓,坡度只有十几二十度,旁边还有一条一年四季都不会断流的山溪,距离远处的枫树河也不算远。

这是搞养殖场和果园的好地方。

第三点就是远离村子的人口聚集地,也不会影响到别人。

还有一点就是,其他地方的土地和山林都是一块一块的,这里几亩,那里几亩的。

但是红枫山以及山下的土地都是连在一起的,等以后可以直接围起来,不用担心其他人扯皮。

相对这些优点而言,林恒觉得土地贫瘠一点都是可以接受的。

“因为那里是一整片啊,还有水,搞养殖,建果园都很方便……”林恒解释了一下。

一听丈夫要搞养殖,建果园陈秀兰本能的觉得有些不靠谱。

但转念一想,总比他出去整天不见人影的好,也就点了点头:“那到时候你就选这里吧。”

“嘘!”

这时候,林恒突然嘘了一声,然后放下背篓,拿着弹弓朝着左前方猫去。

陈秀兰也变得紧张起来,顺着那个方向看去,只见一只野鸡正在十几米开外的树下觅食呢。

林恒走了五米就没办法前进了,前面有树枝挡住了,大动作跨过去必然惊动这只野鸡。

但是这相隔至少八九米,他也没把握打准,对手上弹弓的威力也没把握,手心里都不由的出汗了。

不过也没时间犹豫,从口袋找了一颗最好的石子,举起弹弓瞄准了五秒,深呼一口气,手一松,石子咻的一下飞了出去。

“嘎达嘎达……”

野鸡咻的一声惊起,就在林恒和陈秀兰都以为失败的时候,又扑腾一声掉了下去,四处乱窜。

“受伤了!!”

林恒顿时间明白了,拔腿就追。

一人一鸡展开了一场惊险的追逐战,林恒一边追,一边拿弹弓射。

远处林晓霞看的举起小手欢呼:“喔……喔……”

陈秀兰则充满了紧张,这可是一只鸡啊,家里虽然有,但是一年都不舍得杀一只,都留着下蛋呢。

眨眼间,林恒就追着野鸡跑远了,过了足足十几分钟,林恒才从林子里走出来。

陈秀兰一看老公双手啥也没有,失落又可惜:“跑丢了吗?”

“是的,我真没用。”林恒失落道。

“不怪你,弹弓不行,那树太挡路,说不定还有机会。”

陈秀兰没有责骂林恒,她觉得虽然可惜,但是一想有一个松鼠也可以了,老公已经很厉害了。

“骗你的,你老公我出手怎么可能失败,你看!”

林恒哈哈一笑,从后背拿出了一只灰色的大野鸡,一斤多接近两斤。

这就是他最喜欢陈秀兰的一个点,她不像村里其他女人一样动不动就骂老公没用,整天吵吵嚷嚷的撒泼骂街。

陈秀兰温柔善良,就算是林恒不务正业她也没撒泼辱骂,照常给他做饭,照常给他洗衣,劝说也是轻声细语的。

也正是因为这样,在她去世后,林恒自责愧疚了一辈子。


“放心吧,到时候你都不忍心放了它。”林恒笑了笑,牵着狗走在前面带路。

下城很远,的确得加把劲了。

一口气三个人就走了二十多公里,翻越了十来座山。

“总算是来到大路了。”

林恒感慨一句,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,看着路外面湍急的河水大口的呼吸。

雄霸也爬下来吐着舌头,累的不行了。

“这就是双桥镇?”陈秀兰看着远处的红砖房子好奇的问道,城里她这也是第一次来。

“是的,再走个七八公里就到市区了。”

林恒点头,他走的小路比大路快很多,能节省近二十公里的路途,就是路不好走,得翻山越岭。

“市里的土地就是平坦啊,一望无际。”

林父羡慕的说道,以前都是听说,现在他明白了什么叫做一眼平川。

“从这里往东北走,就是关中平原了,那才是真的平。”

林恒笑着说,太白市市区地势还是有不小的起伏的,只是因为大山看的太多了,才觉得平。

“给你,擦擦汗!”陈秀兰递给林恒一块手帕。

林恒没接,而是把头伸了过去,秀兰犹豫了一下,伸手给林恒认真的擦干了汗。

“吃点干粮,我们继续走吧。”

林父看了林恒一眼,拿出准备好的馍馍递给了林恒和秀兰。

林恒撕了一小块递给雄霸:“赶快吃吧。”

“嗷呜!”

雄霸早就饿了,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。

林父瞪了林恒一眼,刚想说话,林恒率先开口了:“要不我们花五毛钱坐个顺风车?这附近经常有驴车下城。”

“不坐,二十公里都走了,还在乎这八九公里?”林父无情拒绝。

“我们走路吧,也不累。”秀兰也摇头。

林恒无语,知道他们是心疼钱。

他也不好说啥,休息了一会儿,继续走,大概又走了两个多小时,才终于到了市区,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了。

林父看着红砖白墙,人流涌动的街道有些怯场,秀兰也是一样,城里她是第一次来。

尤其是看到那些汽车,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女人,蝙蝠袖,牛仔裤,蕾丝花边,都是农村不曾有的款式。

还有穿短裙短袖的美女,露出了雪白的胳膊和小腿,和保守而落后的山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
林父甚至都不敢看人,低着脑袋,目光看着地面。

秀兰双手攥着衣角,也有些怯场,觉得自己的穿着和城里的人差了好多,不时就有人好奇的看向她,让她很不自在。

林恒一把拉起她的手,攥在了手心里:“不要怕,有我在。”

他第一次来城里也是这样的,害怕被人瞧不起,害怕被人异样的目光注视,自然也明白老婆的心理。

秀兰的手心都是汗,被林恒拉住,连忙靠着他,这才感觉到了安全感满满。

现在的林恒则昂首挺胸,没有丝毫怯懦。他对这个地方太熟悉了,因为前世他在这里打了好几年的工,开公司亏了五万块也是这里。

不多时,林恒就带着媳妇和父亲来到了这里的国营收购商店。

“我们来卖货,能联系你们金富强主管吗?我有比较珍贵的货物,而且是他需要的东西。”

林恒看着走上来的员工问道。

“好的,你稍等。”这女员工看了一眼林恒,转身进去了。

不多时,一个有着小肚子的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,打量了三人一眼,目光最终停留在林恒身上:“什么货物?你怎么知道我需要?你是谁?”

“我叫林恒,金主管你要在这里看吗?”林恒笑了笑。

金富强看了林恒一眼,明明是农民打扮,但怎么这么自信,仿佛是大企业的老板。

而且就连他牵着的这条狗都英武非凡。

“这边请。”

金富强笑着伸手道。

到了旁边,林恒将人参拿过来,扒开青苔放在了金富强面前。

“金主管,这15年的人参怎么样?”林恒笑着问道。

“好品质,绝对的好东西!”金富强开心坏了,这的确是他要找的东西,八九年的老人参。

太白山上人参很少,十几年参龄的更是难得,好几年也收不到一棵。

而他是想买来送给一个大领导补充元气的,很急,最近一个月才散布出去的消息,没想到这么快就弄到了。

“九百块怎么样?”金富强抬头看着林恒,给他取了一根烟。

林恒知道他需要这东西,那肯定知道他有用,他怕林恒坐地起价。

“就正常价钱八百块吧,我也不是为了赚钱,而是交个朋友。”林恒随口说道。

重生的他知道金富强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,值得结交,而且他未来发展还不错,对自己搞养殖有帮助。

林父一听这话顿时有些急了,怎么有你这样卖东西还有往低了还价的,媳妇陈秀兰也有些着急。

“哈哈,那我交你这个朋友了,至于价钱,我说九百就九百,不用讲价了。”

金富强摇了摇头,让人过来处理人参,顺带把他们拿下来的各种货物全部处理了。

而金富强则叫着林恒三人坐下来喝茶,聊起了天,很显然他是想了解一下林恒的底细。

一番交流下来,金富强看向林恒的目光变了,忍不住问道:“你真只是农民?”

“你别误会,我只是不相信你这种见识居然是农民家庭。”说完,金富强又连忙补充了一句。

他说出的一些事情,林恒提出的观点都太犀利了,根本不像是一个农民该有的见识。

林恒摊手一笑:“是的,不过我读过几年书,说的也都是书上的内容。最近准备搞养殖,建设果园,就多了解了一些。”

他对金富强的震惊一点都不惊讶,说的答案也都是来自后世,自然会冲击到他。

而且他本来就是故意的,为的就是留一个深刻的印象。

“这是好事,现在开放了,国家都会支持的,如果有需要可以找我。”金富强又给林恒倒了一杯茶。

他觉得林恒能有这般认知和见识,未来绝对不会平凡,值得结交。

聊了一会儿,手底下的人就将林恒的货物清点好了,清单汇报了上来。

“一共是九百二十一块钱,你看一下。”金富强将清单给林恒过目。

没问题后,他直接从抽屉内取出钱递给了林恒。

林恒把钱递给父亲林绪安和秀兰,林父没接道:“你先拿着吧。”

他被林恒震惊到了,自己这儿子竟然能和一个领导侃侃而谈,难道这才是他的真实水平?

他第一次深刻的感受到了读书的作用,林恒说的那些观点都是他没有听过的。

林恒将钱放进内衣里缝好的口袋,然后道:“金主管,我们这就离开了,再见。”

“等吃个饭再走吧,我马上就下班了。”金主管想和林恒继续聊聊,他觉得林恒真的是个有学问的人。

“不了,等以后有机会吧,我们下午还要回黄潭镇,时间不够。”林恒笑着道。

“那好吧,你慢走,再下来一定要让我尽一下地主之谊啊。”见此,金富强只好将林恒依依不舍的送走。


“没有的事,我们没有针对梁木匠你的意思。”

林父听到梁木匠的话,连忙解释道。

“是啊,你误会了,我们不是在说你。”林母也笑着说。

梁木匠摆了摆手,摇头苦笑道:“不管你们是不是说我,确实是我的问题,给你们赔个不是了。”

“我们拿称称一下吧,看看多重的。”林父连忙避开了这个话题,回屋去拿杆秤。

睡房内,秀兰正在用热毛巾给林恒擦背,听到外面的声音林恒不由一笑:“这梁木匠还算是个人物。”

“你小声点。”秀兰提醒。

林恒将老婆的下巴托起,笑着说:“你老公今天厉害吧。”

“厉害,你最厉害了。”秀兰白了他一眼,推开他的手,给他擦干了背。

换了一身干干净衣服,林恒走出来睡房,去看林父他们称猪獾。

“二十四斤,了不起啊!”

看到林恒出来,林父看着称喜笑颜开的说道。

“二爹,你是怎么打到这么大一只猪獾的啊,太牛逼了。”

大侄子林伟已经把林恒当偶像一样来崇拜了,这简直太了不起了。

“是啊,林恒,你怎么打到的?”林母等人也都无比好奇。

“先吃饭吧,我都要饿死了,边吃边说。”林恒看着众人道。

这自无不可,上了饭桌,林恒首先夹了一大口凉拌灰灰菜。

吃完了他才开口将自己捕猎的全过程说了一遍。

和给秀兰说的差不多,没有过于吹牛,他深知过犹不及。

“我服了,你这一手弓箭没话说,四十步都能准确射中,叔叔我为自己之前的态度道歉,这一杯我干了。”

梁木匠摇了摇头,苦笑着端起酒杯将其中的甜杆酒一口喝干。

“梁叔你说笑了,我这么年轻,你觉得我应该再学习一下也正常。”

林恒不是那么爱计较的人,也跟着喝了一杯。

“喝点这个。”

秀兰走过来在他旁边坐下,递了一碗姜汤。

“纯姜汤啊!”林恒喝了一口,感觉有点难以下咽。

“你又不是小孩,还要他糖啊。”秀兰看了他一眼。

林恒不再说话,将姜汤一口喝干了。

有时候经常会搞混淆,仔细想想才记起来这个时代送礼都是半包白糖,几斤大米这种。

饭桌上,因为这一头猪獾,林恒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主角。

大嫂刘娟都笑着给林恒倒了杯酒,这一刻,他二流子的名声在这个家里才真正的开始被洗去。

吃完饭,雨下的更大了,林恒走进厨房看着地上的猪獾笑着道:“老爸,你和我哥给帮忙剥皮吧。”

“没问题,你休息你的吧。”林父点头,有些跃跃欲试。

其他人也都没睡,照着手电和煤油灯,目不转睛的看着这只猪獾。

这么大一只猎物,对于家里来说太珍贵了,这将是弥足珍贵的肉食。

林恒去舀了米饭,又给加了一些猪油,给雄霸美美的做了一顿晚饭。

等它吃完,林恒才过去看老爸剥猪獾皮。

猪獾虽然名字带猪,还长着猪鼻子,但它其实是鼬科的物种。

皮毛也不是猪那样坚硬粗糙的,其皮革制品美丽大方,色彩艳丽,是制作高级裘皮服装的原料。

皮毛两端白色中间黑棕,毛杆粗细适中,弹性好,耐磨,制成女大衣漂亮美观,是皮革抢手货。

一张完整的猪獾皮,市场收购不会低于三十块钱。

在林父的巧手下,这张猪獾皮完整的剥了下来,用竹子将其绷直晾干。

“这是个公猪獾,皮毛很漂亮。”林父看着猪獾的皮毛笑着说道。

“估计能卖三十多。”

林恒笑着的点了点头。

旁边的梁木匠投来了羡慕的目光,打猎虽然满山跑,经常打不到。

但是真是开张一次顶别人几个月啊。

大嫂刘娟都开始羡慕秀兰了,林恒这次好像真的浪子回头了,这赚钱速度好恐怖。

内脏破开,林恒就走过来将猪獾的肺和肝脏拿走了:“这两个不用处理,留给雄霸吃。”

一家人都有些舍不得,眼巴巴的看着林恒,这么好的东西全都喂狗太糟蹋了。

林恒将其放在了一个盆里说道:“雄霸长大了,才能抓更多的猎物。”

“林恒说的也没错,赶快把肠子处理一下,大家就睡觉吧。”

林父说了一句。

猪獾肠子可是好东西,肥肠炒起来味道一绝。

大哥接过了这个活,简单去除了肠子里的粪便,用草木灰打泡着明天再处理。

“纯肉还有十三斤,不错了!”

林父又称了一下,喜笑颜开的说。

“盖房子不用愁肉了。”林母也开心的很。

听到盖房子,大嫂刘娟突然没以前那么渴望了,盖完了分家后可能就吃不到林恒打的猎物了啊。

想到这儿,她甚至有种不分家了的冲动。

“好了好了,抹点盐挂起来,赶快睡觉吧。”林恒摆手说,家里人简直太兴奋了。

“是的,该睡了。”

听他这么一说,大家都有些困了。

将肉挂到老鼠吃不到的地方,众人各自回房休息,但却不时传出声音,可见大家都很激动。

林恒躺下,女儿晓霞今天却没有睡,在床上翻来覆去,让他很烦。

但没办法,小孩就是这样的,不可能你让她睡,他就睡了。

哄了好了一会,孩子终于是睡着了,林恒也没力气折腾,靠着老婆,听着外面滂沱的雨声很快睡去。

半夜,林恒憋不住起来上了个厕所,外面下着大雨,还要出去旱厕,冻得他浑身发地。

回到屋里,刚躺下,就听到一阵一阵的声响,全都是老鼠发出来的。

他和秀兰的睡房顶部是用彩色篷布钉起来的,因为上面是土楼,经常落灰。

但是这么一钉,篷布里也就成了老鼠的天下,每天晚上都呼啦呼啦的,烦人的要死。

而林恒因为有上辈子的生活习惯,本来就不习惯睡十多个小时,起了个夜,顿时睡不着了。

“该死的!”终于林恒忍不了了,从床上翻起来,摸到了手电筒。

“咋了?”秀兰也被他的动作惊醒,疑惑的看着他。

“老鼠太吵了,我要收拾它们。”林恒忍不了了,重生回来这么多天,每天晚上都会被吵到。

秀兰揉了揉眼睛,无奈道:“是讨厌,但是他们在顶上的篷布里面,你能怎么办?”

“看我的。”

林恒起身,拿着手电去堂屋大柜里面铲了一铲子玉米,回来睡房后倒在了窗台上。

然后将窗台上面的篷布用刀锯开了一个洞,然后拿着弹弓,关了手电,在床上等待。

虽然晚上,屋里漆黑一片,但是窗子那里还有些微白光可以看到的,人眼只要在黑暗中待过一段时间就会适应微光的。

“这能行吗?”凑到林恒耳边小声问道。

因为林恒现在横着蹲在床尾的位置,她也不好睡了。

“看着好了。”

林恒说了一句,就静静等待。

这些老鼠经常好吃的很,尤其天黑,看到吃的就吃,才三分钟,一个老鼠就爬上了窗台。

砰!!

一道沉闷的声音响起,那只老鼠就倒在了窗台上,死了后爪子还在颤抖。

秀兰激动的抓住了林恒的手臂,这么近距离看老公打猎,她还是第一次。

太厉害了,她都没反应过来那老鼠就死了,看的她比自己老公还激动。

林恒无奈,老婆完全没注意到她现在只穿了内衣啊,弄的他心都有点乱了。

就在这时候,一只看起来和竹鼠大不多大的老鼠从顶上的篷布之中冲了下来。

外面一个闪电闪过,林恒注意到这只老鼠的毛都黄了,显然是一只老东西。

就在它刚刚到达窗台位置,一颗黑色的石子精准无误的命中了它的脑袋。

砰的一声,这只大老鼠翻下了窗台,死在了地上。

秀兰的手再次抓住了林恒的手臂,表达着对他的崇拜。

安静了没几分钟,再次一连两只老鼠从篷布上面冲下来。

就在秀兰在发愁怎么才能一次性打死两只的时候,林恒已经出了手。

砰的一声打死了一只,另一只刚跑到窗台边缘,林恒的第二颗石子再次到来,仿佛黑白无常一般取了它的鼠命。

“这么快!”秀兰不由的出声了。

林恒微微一笑,都快迷失自我了。

接下来的半小时,又有五只老鼠被打死。

“应该没了,把老鼠捡起来睡了。”又等了十多分钟,一点动静都听不到了,林恒打开了手电筒去捡老鼠。

“这个好大,怕是有三斤重吧!”秀兰看着那只都发黄的老鼠震惊道。

“肯定有。”林恒点头,一共九只老鼠,每一个都肥的流油,林恒估计总重至少得十一二斤。

“那这些老鼠咋办?丢了可惜,要不吃了吧。”秀兰问道,这个年代肉太少了,吃老鼠肉并不是一件稀奇事。

“算了吧,明天把毛烧光,煮熟了喂雄霸。”林恒摇头,虽然是做熟了也没啥,但终归不太好。

“那也行。”秀兰点头,老鼠喂了雄霸,那猪獾的肝脏人就可以吃了。

然而弄死了,老鼠,动静是没了,林恒却更加的睡不着了。

秀兰也一样,这都是刚刚太兴奋了导致的。

“要不我们运动一下?”林恒突然提议道。

“啊?大晚上的咋运动呀?”秀兰有些呆,不知道此运动非彼运动。

下一刻,林恒的身体就靠了过来,亲手示范……

“唔……”

一场运动,两人精疲力竭的相拥睡去。

一晚上,大雨都没有丝毫要停的意思,第二天早起,林恒从床上起来,外面还是哗哗的雨声。

“雨还没停啊。”林恒看着窗子,只可惜这是用白色薄膜封起来的木窗子,看不到外面的雨。

“一晚上都没停,估计还要下一天。”秀兰坐起来说道,下雨无事可做,她也就没有早起。

主要昨晚运动太剧烈,也早起不了。

“可惜了,我还说今天早上不下去把我丢在山上的几只绿刁子捡回来呢。”林恒有些可惜的说道。

“你还打了绿胡刁子?”秀兰扭头看着他。

林恒当然不会承认这是因为感觉没希望打到猎物而做的保底选项:“对,打了喂雄霸的,但是害怕血腥味惊到猪獾,就没拿着,丢在林子里了。”

“那估计没了,老鼠都吃完了。”秀兰摇头说。


“汪!!”

看到兔子的一瞬间雄霸就追了出去。

跑了大概三十米,就将一只兔子按倒咬住,另一只则跑的没影了。

“干的漂亮!”

林恒看着雄霸咬着兔子回来,狠狠地夸赞了它一番。

“嗷呜呜~”

雄霸昂着头发出开心的声音,示意林恒将兔子接住。

“可惜了,我还是经验不足,不然能抓两只的。”林恒接过兔子深深的叹了口气,感觉太可惜了,这可能是今天下午唯一的收获了。

掂了掂,这只灰兔足有四五斤,被雄霸咬住的时候就直接吓死了。

兔子皮和松鼠皮的价格差不多,四五块钱一张,值钱的是麂子皮、狐狸皮、貂皮这些,还有羚羊皮、豹子皮,黑熊皮就更值钱了。

这个年代,秦岭物资丰富,这些东西都是有的,只是数量没有大兴安岭那边多。

“林恒,弄到啥了?”

这时候,不远处传来了小姨父李佰全的声音。

砍了两个小时的树,歇息的时候他看到烟找过来了。

“一只野兔,雄霸抓到的。”林恒笑着说。

“好狗啊,你在哪逮的?”小姨父羡慕了,这狗比他家那只聪明太多。

“镇上捡的,也没想到这么聪明。”林恒笑着说。

“那等长大了给我家的狗配个种,我家狗刚好是母的。”小姨父看着雄霸说。

“这没问题。”林恒满口答应。

小姨父又看了看雄霸,蹲下来摸了摸,双目之中满是喜爱,这狗骨架这么高大,看起来就不一般。

“走,我们四处再找找,看看有没有其他猎物。”

小姨父本身也是打猎的,技术还算可以。此时也手痒起来,拿着林恒的弹弓跃跃欲试。

走进山这边的桐树沟,森林渐渐高大起来。

小姨父李佰全拿着弹弓到处打,练习自己的技术,林恒跟着雄霸四处找猎物。

“咦,是天麻。”

突然林恒停了下来,看着面前的植株说道,这是天麻出的杆,橙黄色,一米多高,上面还有小花穗,但是没开。

天麻和蘑菇一样,是利用菌丝寄生生长的,只有每年五六月份会出花剑,很快又会消失,不像一般的植物那样拥有叶子,可以光合作用。

一般有天麻的地方必然会有蜜环菌,因为天麻就是和这种蘑菇共生的,是自然界很奇特的一种现象。

虽然比较奇特,但是天麻的收购价并不贵,林恒看了一眼,拿刀在旁边的几棵树上砍了一个X形状的标记,就离开了。

现在还不是挖天麻的时机,七八月份的天麻最好,也最肥美。

“哎呀,早知道叫林恒你来了,一条毛老鼠被我放跑了。”

这时,前方传来了小姨父李佰全懊悔的声音,很显然他打毛老鼠失误了。

毛老鼠就是松鼠,土话是这么叫的,因为松鼠的尾巴上毛特别多。

“我来也未必打得中,松鼠太小了。”林恒摇了摇头。

“我们去那边看看,我就不信今天打不到一只猎物。”小姨夫不甘心的说,穿过桐树沟来到了一片更加高大的林子之中。

林恒看了一下天空,估计五点多六点了,七点半天黑,还能探索一下。

要不是最近盖房子,他都想进入深山探索个几天了,靠近人居住的地方只有秋天动物才会多一点。

真正大型的猎物都是在深山老林之中。

“汪汪!!”

走进山林没一会儿,雄霸突然又发出呼唤之声,林恒连忙快步走了过去。

“干的漂亮,居然又是一片羊肚菌。”

林恒看着对自己摇头晃尾的雄霸笑的合不拢嘴,它这嗅觉找菌子简直杠杠的。

“嗷呜~~”

雄霸被林恒摸的眯上了眼睛,享受的很。

“你这狗还能找菌子?”小姨父走过来,更加羡慕了。

他家那他条狗可不会这么强大的技能。

“是的,我也是才发现。”林恒嘿嘿一笑,这的确算是雄霸的独门绝招。

这里地上的羊肚菌是另外一种美味羊肚菌,看起来更加胖一些,表面的褶皱是淡黄色的。

看起来比黑脉羊肚菌可爱,味道也更香,是羊肚菌之中最好吃的。

一共采了三十多个,有差不多两斤,这收获让林恒脸上挂满了笑容。

有个能找菌子的狗就是好啊,人在林子里视野受限,再加上环境复杂,很容易错过菌子。

而狗依靠灵敏的嗅觉却很容易发现,就算一些被盖在树叶下面的菌子也逃不过它的鼻子。

小姨父李佰全看向雄霸的目光更是恨不得立马抱回家,林恒怎么就找了这么好一条狗呢,太幸运了啊。

“嘎达,嘎达!!”

就在这时,远处突然传来松鸡的叫声,紧接着就看到松鸡扇动翅膀从天空中飞过,落在了几百米外的松林里。

“是黑嘴松鸡!”

林恒和小姨夫不约而同的露出惊喜之色,连忙朝着松鸡落下的地方赶去。

松鸡虽然体型都不大,一只最大也就两斤重,但是肉质比野鸡好吃多了,和竹鸡差不多,仅次于红腹锦鸡这等顶级美味。

“汪汪!”

还没走到,雄霸突然叫了起来。

林恒看了他一眼,训斥道:“别乱叫,小心吓跑了松鸡。”

“嗷呜~”

雄霸有些委屈的又叫了一声。

林恒还没搞懂什么意思,远处就传来了走动声,紧接着一个穿着军绿色迷彩衣的大爷走了出来,手里拿着一杆猎枪。

“这黑嘴松鸡是我发现的,你们去别处吧。”老头看了一眼林恒二人,率先说道。

“田老爷子,你这就不讲道理了,咱们一起到的,你凭什么说是自己发现的?”

小姨父李佰全率先开口了,很不满意。

这老头不是别人,正是村上的老猎户田百顺,之前林恒第一次上山回来的时候遇到的那个老头。

“放你娘的狗屁,我在这里都守好久了,当然是我发现的,再不走开我可不客气了。”

田百顺低声叫骂,要不是怕惊跑了松鸡,他的唾沫星子都要甩到李佰全的脸上了。

“还是老爷子您离开吧,松鸡从下面沟里飞过来的,你可唬不了人。”林恒也没有退让。

开玩笑,这可是好几只松鸡呢。

田百顺看了一眼林恒手上拿着的弓箭,浑浊的眼珠子一转,露出一丝精明之色:“既然你们也不想走,那我们来比一比怎么样?”

“比一比?”林恒眉头一皱,看向田百顺:“怎么比?”